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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内容
2025年度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4〕9号);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
三、资助标准
支持深圳市版权产业发展,开展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建设,每年评选不超过5家,每家一次性资助20万元。已获评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不重复资助。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工作载体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版权相关产业经营状况良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未获得过本条规定的资助;
(三)有健全的版权保护制度,配备负责版权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主办人员,有较为完善的版权保护机制,在全市具有推广价值;
(四)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注重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在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领域具有示范效应,版权登记总量不低于100件;
(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生产、不传播、不使用侵权制品,承诺软件正版化率达100%,无恶意侵权盗版行为。
五、不予资助的情形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的;
(二)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依法依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三)所申请项目已经获得市级同类资助或者奖励的;
(四)申请人主体已经消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版权保护及管理制度、负责版权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主办人员的相关材料
1.提交版权保护制度以及其他版权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保护工作制度(机制)、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版权管理机构工作制度(含版权日常管理职责设定情况等)、版权管理机构设立情况与组织架构图、版权资产管理制度、版权宣传培训制度、版权创新激励制度等;
2.提交负责版权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主办人员相关材料包括:每位负责版权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主办人员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情况(如有),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相应劳务合同或聘书等。
(三)版权登记证书及清单
1.提交《申报声明》(系统模板),如实填报申请人的版权登记总量;
2.提交版权登记清单(系统模板),并附相应版权登记证书。
(四)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以及在作品创作、传播、使用领域具有示范效应的相关材料
1.版权保护工作材料:版权维权有关司法判决、行政裁决、仲裁裁决、纠纷调解等有关案例的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
2.版权运用工作材料:版权许可、转让、交易、质押、作价入股等有关版权运用工作的佐证材料;
3.版权获奖情况相关佐证材料:作品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或者市级有关版权奖项或认定佐证材料;
4.在作品创作、传播、使用领域具有示范效应材料。
(五)软件正版化率达100%的承诺书及相关材料
1.提交《正版化承诺书》(系统模板)及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传播、使用正版产品佐证材料;
2.提交无生产、传播、使用侵权制品(作品)行为的承诺书(系统模板)。
(六)2024年度版权相关产业经营状况良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的相关材料
提交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或申请人出具的2024年版权相关产业经营状况及经济效益的其他证明材料或相关说明,内容包括销售收入、净利润、版权营业收入、版权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净利润、版权工作年度投入经费等。
以上第(一)至第(六)项全部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性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七、受理事宜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受理时间:2025年6月9日9:00至2025年6月30日18:00。
(三)申报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需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sbs.sz.gov.cn/apply/ui/MB2C927393442125181001440300,建议使用浏览器:谷歌Chrome、微软Edge、360极速浏览器)。登录申报系统后,在“选择办理情形”模块选择拟申报项目,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将本指南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按照申报系统中的有关提示要求分别上传。
广东政务服务网已与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https://cqt.szfb.sz.gov.cn/#/home)实现信息对接,申请人可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账户密码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在该平台进行材料补正及审批进度查询。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1)申报系统账号登录异常及五级(原L3)实名核验问题(广东政务服务网):020-29859688-68016;
(2)审批进度、材料补正(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0755-27038037。
(3)材料补正及查看审批进度(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0755-27038037。
(4)申报业务及材料要求咨询电话:0755-83070752。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办理程序与注意事项
(一)办理程序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通知)——申请人网上申报(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市市场监管局受理初审(含可能发生的补正程序)——专家评审——会同相关部门核对数据、核查诚信情况和重复资助情况——集体研究决策——公示(5个工作日)——财政资金预算申请——资金拨付。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为正常经营状态,并通过上述申报平台自行申报。申请人广东政务服务网账户等级须达到五级(原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申报。申请人名称与其银行开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将影响资助申请审核结果及办理资金发放,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有关提示进行填报,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申请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补正,未按要求补正材料或补正材料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资助或奖励。
3.申请人提交资助或奖励申请后,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查询办理进度状态,及时关注系统审批意见,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本资助申请事项不设短信、电话和邮件等形式的通知推送。
4.本年度受理的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发放时间及金额将根据市财政预算实际下达情况而定。项目经审核后应资助(奖励)总金额超出对应项目年度预算上限的,按照对应预算金额除以应资助(奖励)总金额的比例进行折算,以此确定实际资助(奖励)金额。
十、合规提示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利用虚假材料或通过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违反其他财务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三十八条规定:受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专业机构在审计或核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与受资助单位串通作弊并出具相关报告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第三方中介机构不得违规代理本规程资助奖励项目申领事宜。
(四)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申请资助时必须作出合规承诺(在申报系统中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十一、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二、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年检。
申报通知文档(点击可下载):
附件3: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申报指南.docx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链接:
https://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22158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