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也就行业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围绕“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行业,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和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者等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自主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为深圳市企业精准提供信息检索、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管理规范等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打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全市已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名单:
https://amr.sz.gov.cn/zxbs/zhxx/zscq/content/post_11290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