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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说版权# 哪吒动画同人爆改现象
借最近网上随手一刷一大堆的哪吒系列IP爆改二创的现象想说一说版权的事情。因为《哪吒2》动画片的爆火,短视频自媒体上近期出现大量的同人爆改视频内容以获取流量与关注,有做哪吒形象汽车贴膜的,有刷墙画做打卡点的,有对原动画视频重新配音的,有重新二创剧情的,有做漫画插图的,也有爆改角色穿搭造型的,有做文创冰激凌的,做哪吒角色蛋糕的……等等,一片火热,其中不乏很多地方官媒的账号。想从五个方面谈谈这个事情看到的版权问题。
一、版权问题的核心。
在版权问题上,二次创作往往是一个“灰色地带”。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很多二创内容在传播过程中很难划清界限。首先上述的这些行为按照《著作权法》来看是坐实侵权无疑了,这一点无可争议。哪吒系列所有IP形象的美术作品版权基本上都登记在成都可可豆动画影视有限公司名下,动画里出现的各个角色形象的版权登记共462条。从法律事实而言,上述这些同人爆改行为侵犯了包含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改编权、发行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不一。在自媒体和短视频平台盛行的今天,二次创作和改编作品虽然能够带来文化的传播,但如果未经授权就利用原作品的形象或内容进行创作,依然是侵权行为。不追究侵权责任是权利方的选择,但并不意味着该做法是不侵权的,这是法律事实。“未经许可”就是侵权,不能一味的往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上去扯。
二、粉丝创作的社会价值
虽说我们明确的定性上述行为确属侵权无疑,但这些行为大多都是粉丝的热爱所为,且大多数是非营利目的,这一点体现了二创作者和粉丝对原作品的喜爱与热情。好的文化艺术作品的市民就是给人们带去欢乐,在某些情况下,二次创作可能是作品文化传播的一部分,有时反而有助于作品影响力的扩大。但依旧值得警醒的是粉丝创作可能并没有商业目的,但它们在网络上的传播速度和广泛性却足以影响到原作品的市场和品牌形象。因此,如何平衡粉丝的创作自由和版权保护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如何合理地利用这些粉丝创作来做品牌传播,同时保障正版的收益与形象不受侵害,是版权方未来管理策略的一个关键点。一些公司已经采取了类似授权创作的方式,例如为粉丝提供申请免费同人创作授权的“官方创作平台”,这种方式既能开放与鼓励粉丝参与,又能确保正版版权少受侵犯。
三、“职业侵权”不同于“粉丝创作”
要警醒的是那些职业侵权牟利的人群,他们不是因为喜爱和支持,主观意识是为了投机,未经授权就开发设计出许多衍生产品进行大量的售卖获利。无论是在自媒体平台上,还是在一些衍生产品的开发上,纯粹为了商业利益而侵权的行为会对原创作者的合法利益构成严重损害,这类行为不仅破坏了版权市场的正常秩序,还会削弱原创作品的价值。我听说有些渠道制作没有正版授权的哪吒手办玩具已经做到一天出货几千件了。要维护和提升全民尊重原创的版权意识,要欢迎那些无主观侵害利益的粉丝的参与互动,要宣传和鼓励粉丝购买正版文创产品,更要坚决打击那些主观意识侵权获利的“职业侵权分子”。
四、官媒的责任与示范作用
上述所提到的很多自媒体账号发布的视频内容,说到不乏很多地方官媒的账号也在使用哪吒动画的视频片段做自己的内容。《哪吒2》甚至还没下映啊,还在电影院排着片呢,那些视频片段从何而来?官媒代表着公信力,可以在传播文化和创作内容时,起到引领社会尊重版权的作用。官方媒体如果能够在合理使用作品内容的同时注明作品来源,并呼吁尊重正版意识,不仅能够增强公众的版权意识,还能有效推动整个社会对原创作品的重视。
五、平台责任和监管
平台的责任与监管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海量的侵权行为真实的发生在各个内容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上,但要求平台尽到更多的审查义务和注意义务既不具备实施能力也不符合平台的利益诉求,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未来平台客诉中心可能逐步探索和完善与“司法裁判”不同的“版权裁决机制”,一旦有权利方提出充分权利证据对某一账号或某一链接进行投诉,平台方应当快速要求被投诉方限时提出相反证据,如果被投诉方不能提出相反证据,平台方应当对其发布的内容予以断链或者流量限制。但这一方式依然面临重大的实施挑战,版权纠纷涉及的法律判断往往较为复杂,尤其是在二次创作和原创性认定的方面。例如被投诉方举证投诉方的作品不构成独创性,不享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平台方即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仅凭主观意识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如此不仅难以形成规范化流程,还可能引发更多新的问题。
总而言之,版权促进与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不仅涉及到二次创作的“灰色地带”、“合理使用”与著作权法的平衡、版权方的版权管理策略、平台的责任与监管、提高违法成本等方面,提高公众版权意识更是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工作。
需要从法律、技术、经济和文化等多个方面入手,通过持续的努力与多方合作,逐步建立一个更加高效的版权管理体系,让原创者享受到真实的经济利益,让侵权者承担到违法的后果,才能真正推动原创创作和文化创新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