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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东省版权专家的公告
为发挥版权专家库智囊团作用,提高我省版权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助力推进版权强省建设和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版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向全省征集版权专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来自机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从事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版权专业人员。
二、专家参加的活动
(一)参与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版权课题或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省版权局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拟订广东省版权相关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地方、行业版权战略。
(三)参与广东省版权项目的评审与验收工作。
(四)参与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的版权论证和预警研究,为版权运用提供法理支撑。
(五)参与疑难版权案件或涉外重大版权纠纷与争端研讨,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六)参与版权信息咨询、宣传普及、教育培训、维权援助、调解仲裁等活动。
(七)参与版权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专家权利
(一)知悉有关行政管理制度规定和具体议事事项。
(二)对咨询方法、评价指标、研究模式等提出合理建议。
(三)独立提出专业意见,不受他人干预。
(四)按照有关规定获取劳务报酬。
(五)申请退出专家库。
四、专家义务
(一)遵守相关规定,准时参加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告知活动组织者。
(二)参与的工作项目,与本人或与本人近亲属、所在单位有利害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履行职责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
(三)不得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尚未公开的相关信息,自觉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
(四)不得接受或者索取相关单位、个人的馈赠、宴请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所参与项目相关人员串通,为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所在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专家个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省委宣传部版权和印刷管理处,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入库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征信记录。
(二)工作认真,作风扎实,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三)熟练掌握版权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广泛影响力。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
(五)任职及相关要求:原则上,行政类专家需担任副处职以上职务或相应层次职级(地级市需担任正科职以上职务或相应层次职级);司法类专家需担任四级高级法官或四级高级检察官以上职级;学术类专家需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实务类专家需担任部门以上负责人或从事法律实务工作5年以上,并办理过有较大影响的版权案件。承担过省级以上版权研究课题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版权学术文章或出版过版权著作或获得省级以上版权工作奖励表彰的专家,在入库时可以优先考虑。
六、入库程序
(一)入库申请。申请人填写《广东省版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提交省委宣传部版权和印刷管理处。
(二)资格审核。省委宣传部版权和印刷管理处审核申请入库人员相关资料,提出专家候选人预选名单,报省版权局审批,确定专家候选人名单。
(三)网上公示。专家候选人名单在广东版权网和广东版权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对专家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版权局反映;省版权局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告知异议人和专家候选人本人。
(四)公告确认。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检查不属实的专家候选人,由省版权局在广东版权网和广东版权公众号予以公告。
(五)颁发聘书。省版权局适时为入库专家颁发聘书。
七、相关要求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广东省版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身份证、学历、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5月12日前寄送至广东省委宣传部版权和印刷管理处(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4号楼234房),电子版(word和pdf版本)以“姓名+单位”为标题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gdbqj@gd.gov.cn)。
广东省版权局
2025年4月18日
文章来源:广东省版权局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kD3NChpOBeO_2aqvVpN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