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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版权资讯本周动态 | 最高检通报侵权犯罪新特点,AI内容司法认定一周连落两案
导语:本周全球版权治理呈现制度供给与规则落地双线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近四年起诉侵犯著作权犯罪7100余人,揭示犯罪组织产业化、链条化、跨境化趋势;海南、天津、武汉三地法院同期落地网文“换皮”短剧、AI漫剧改编与AI短剧确权三起典型案件,上海市版权局发布《版权维权指引》系统梳理八种维权路径。国际层面,WIPO推进《广播组织条约》文本并首开全球知识产权检察官论坛,欧盟委员会就《版权指令》四领域修订启动专项咨询,Meta与Spotify同步调整AI内容规则。本期共收录国内外要闻14条。
国内要闻
01 最高检通报侵犯著作权犯罪新特点:2023年至2026年9月起诉7100余人,犯罪组织趋于产业化、链条化、跨境化
简述:2026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2023年至2026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著作权犯罪7100余人。检察办案发现,伴随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侵犯著作权犯罪呈现犯罪手段迭代升级、侵权对象向新兴业态蔓延、犯罪组织更加严密、牟利方式转向“流量变现”四方面新特点新趋势。
详情:最高检归纳四个方面:一是犯罪手段迭代升级,数字化侵权、规模化传播特征凸显,从传统“线下复制”转向“代码操控”与网络传播,有的利用网络爬虫、深度链接、聚合盗链等技术大规模非法获取内容——如张某等人案传播8.3万余部视听作品、收取广告费3.92亿余元;二是侵权对象向网络游戏、盲盒手办等新兴文化业态蔓延,维权难度上升,如王某、辛某案假冒系列玩偶手办、刘某等人案非法运行三款游戏收取充值费用672万余元;三是犯罪组织更趋产业化、链条化、跨境化,明知他人侵权仍提供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部件或技术服务牟利者亦被纳入打击范围;四是牟利方式从销售获利向“流量变现”演变,网站会员费、广告费成为牟利手段,并使用虚拟货币交易逃避监管。最高检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新业态新领域著作权司法保护,强化执法司法协作,促推社会治理。
重要要素:
时间:2026年10月22日(最高检发布)
主体: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
核心焦点:
四方面新特点:
①犯罪手段数字化、规模化(聚合软件传播8.3万余部、收取广告费3.92亿余元);
②侵权对象向网络游戏、盲盒手办等新兴业态蔓延(私服游戏收取充值费672万余元);
③组织产业化、链条化、跨境化;
④牟利由销售获利转向会员费、广告费与虚拟货币的“流量变现”。
影响:为下一阶段著作权刑事打击划定重点:从“制售盗版实体”转向“聚合平台、爬虫技术、私服运营、导流分成”的全链条打击;对技术服务提供者与虚拟货币结算环节的追责预期明确化,对文化科技企业的合规红线具有直接指引意义信息
来源链接:https://www.163.com/dy/article/L9R9T91105148UCS.html

图:最高人民检察院网易新闻截图
02 最高检一周内连发两起典型案例:盗版图书团伙涉案1800余万元被五部门挂牌督办,文博IP冰箱贴造假80余万枚
简述:10月20日,最高检“今晚九点半”专栏通报中央宣传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五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山东省无棣县盗版图书团伙案,涉案17人、金额超1800万元,现场查扣盗版图书16万余册。此前10月17日,该专栏已通报故宫、国家博物馆、陕西历史博物馆等头部文博IP冰箱贴被仿冒案,80余万枚山寨冰箱贴流入市场。
详情:无棣案呈典型“上游私印、中游分销、下游网店售卖”链条:2020年夏起,印刷作坊老板杨某私印盗版图书,王某夫妇经营的网上书店与其合作,筛选爆款图书低成本复刻后借多家网络店铺零售并发展下线批发商。2023年3月消费者举报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无棣县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取证,深挖上下游犯罪。今年5月,该团伙12人被判处刑罚;滨州中院对二审期间足额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罚金的刘某等4人改判缓刑。9月,检察机关还联合执法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集中销毁劣质盗版图书1000余册。文博IP冰箱贴案中,钱某等人成立文创公司专事仿冒,设“选款师”盯守电商平台数据,对故宫千里江山图、国博凤冠、陕历博仕女俑等头部IP高精度扫描建模、以廉价材料仿制,正版68元的冰箱贴以29.9元销售仍有数倍利润,并形成“赔钱了事、转头再卖”套路。
重要要素:
时间:2026年10月17日、10月20日、10月21日(最高检公众号“今晚九点半”“典型案例”专栏连续发布)
主体: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宣传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山东省无棣县检察院、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核心焦点:①五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涉案17人、金额超1800万元、查扣盗版图书16万余册,12人获刑、4人二审改判缓刑;②“选款师”盯梢官方网店数据、1∶1扫描建模、材质与工艺降级的文博IP仿冒链条,80余万枚山寨冰箱贴流入市场;③治理延伸至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
影响:“五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确立跨部门协作的层级化督办机制;案子显示盗版已形成私印—分销—网店—代发货的完整产业分工,且“低成本高仿+低至29.9元”的价格策略与“先赔后卖”的抗辩套路,对文博IP权利人维权与文化市场执法均提出更高要求
信息来源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98725655415980563

图: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头条新闻截图
03国家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建立数据共享与双向调查协助机制
简述:国家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人民日报10月21日报道。意见部署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调查协助、加强业务支撑、强化重点领域保护、加强会商调研、加强人才培养和宣传、开展评估奖惩七大方面重点工作,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详情:意见从三方面部署协同保护。信息共享方面,在保障数据安全基础上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期向海关总署提供商标、专利等基础数据及驰名商标确认、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等信息,便利权利人办理海关备案;海关总署定期反馈备案数据与案件没收信息,双方互相通报行政执法答复,促进侵权判断标准统一。调查协助方面明确双向义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涉进出口货物案件可请求海关协助,海关对被扣留侵权嫌疑货物调查亦可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助,涉及专业技术事项的可推荐技术调查官,注册商标信息状态可通过商标注册证明公示系统核实。重点领域保护方面,鼓励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光伏等重点产业企业权利人积极申请海关备案,海关将基于产业政策和风险分析加强保护。双方还部署了业务支撑、会商调研、人才培养、评估奖惩等任务。
重要要素:
时间:2026年10月8日印发,10月14日起公开报道
主体:国家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
核心焦点:七大方面重点工作:数据共享应用合作长效机制(商标专利基础数据、驰名商标信息、行政裁决与没收案件信息互通)、双向调查协助(含技术调查官推荐与商标状态核实通道)、重点领域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光伏等重点产业优先备案)、会商调研、人才培养、评估奖惩
影响:把知识产权保护的“前端”推向进出口环节,通过备案与数据互通实现权利人保护关口前移;双方互相通报行政执法答复、促判断标准统一,对商标、专利侵权案件的可预期性提升意义重大,直接利好光伏、地理标志品牌等出口型产业的维权路径
信息来源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10/21/art_55_208699.html

图: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截图
04 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商的意见》,文旅部提出探索建立文化数字资产确权、定价、交易机制
简述:2026年10月19日,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商的意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负责人周汉萍在发布会上表示,将探索建立文化数字资产确权、定价、交易机制,把握文化领域智能技术发展方向。
详情:《意见》共提出18条举措,围绕科技赋能商品消费提质、科技推动服务消费扩容、科技畅通商贸流通链条、科技塑造未来商业场景四个方面展开。与版权产业直接相关的部署包括:开展“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推动人工智能与扩展现实等技术融合;运用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优化文化、旅游、体育、国潮等领域IP研发设计;推进“数据要素×体育”行动;支持超高清视听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明确支持虚拟数字人陪伴等智能服务新业态,推广《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文旅部在发布会上介绍三项举措:政策层面已出台两份数字文化产业指导意见;内容层面持续组织新业态供需对接、开展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试点;下一步将探索建立文化数字资产确权、定价、交易机制。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6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收7.2万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文化新业态行业小类营收3.52万亿元、同比增长9.6%。
重要要素:
时间:2026年10月19日(文件发布及国新办发布会;文件落款2026年10月13日)
主体:商务部等9部门;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核心焦点:首次以“科技兴商”为主题出台综合性文件(18条举措);明确“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AI与数字孪生优化IP研发设计、文化新业态与沉浸式视听;文旅部提出探索建立文化数字资产确权、定价、交易机制并开展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试点
影响:把“IP开发设计”首次写入国家层面的商贸政策文件,文化数字资产的权属界定、定价规则与交易场所成为下一步制度供给方向;对文博、文旅、演出等以数字资产为核心的新型业态具有直接政策指引意义,也为版权服务机构提出新的确权与授权业务场景信息
来源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98311504994550322/

图:央广网今日头条截图
05 海南自贸港知产法院判决“换皮”短剧案:诉请500万元,法院按权利类型分责判赔45万元并责令平台连带
简述: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起著作权侵权案件:网文《皇叔》被“换皮”拍成短剧《王爷》后,九被告在抖音端原生累计播放量达3596.6万次、快手热播数据累计播放量1304.2万次。法院认定短剧与小说构成实质性相似,判令实施改编、摄制行为的被告赔偿10万元,实施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被告赔偿35万元,部分运营平台在1万元至18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详情:案情显示,作者安某的小说《皇叔》自2024年2月起在七猫中文网连载至1058章,曾居七猫热榜第3、纵横畅销榜第1;七猫公司同年取得除署名权外全部著作权的独占授权,并授权点某公司改编拍摄短剧。但2024年11月短剧《王爷》上线,抖音端原生累计播放3596.6万次、快手累计播放1304.2万次。九被告抗辩称短剧改编自案外人小说《玄门》、与《皇叔》不构成实质性相似,《皇叔》本身不具独创性。法院认为,思想层面的相似不属于“实质性相似”,《皇叔》具有独创性;依“接触+实质性相似”判断,短剧的拍摄、完成与上线时间均晚于小说连载,九被告具有接触可能,而《王爷》的台词、旁白、情节推进、重要角色设置及关系均能在《皇叔》中找到对应、难以在《玄门》中找到。法院最终认定侵害改编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提醒微短剧从业者树立“先授权、后使用”的合规意识。
重要要素:
时间:2026年10月21日公开报道(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审结)
主体: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原告七猫公司、点某公司;被告短剧出品方、传播平台方等九家公司
核心焦点:
①“接触可能性+实质性相似”两步判断在网文改编短剧场景的适用,台词、旁白、情节推进、重要角色设置及人物关系为比对落点;
②“思想层面相似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在先作品本身不具独创性的抗辩不成立;
③按侵害权利类型分责确定赔偿——改编摄制10万元、信息网络传播35万元、平台连带1万至18万元;
④《著作权法》第54条法定赔偿上限500万元被诉请但未获全额支持。
影响:为微短剧行业划出“先授权后使用”的合规红线,并首次明确了改编、摄制、网络传播三类行为与平台方连带责任的分责比例区间,对近4900万播放量级爆款短剧的版权风险定价具有标杆意义;对网络文学平台与短剧出品方而言,授权链条留痕成为决定赔偿区间的关键变量信息
来源链接:http://szb.hnfazhi.com/html/2026-10/16/content_87052_19944564.htm

图:法制时报报道截图
06 AI生成内容司法认定一周连落两案:天津AI漫剧案调解结案,武汉首例AI短剧案判赔2万元并把算力成本纳入考量
简述:近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该院首例文字作品改编AI漫剧著作权侵权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法发〔2026〕10号)第十二条,调解结案;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则审结该省首例AI短剧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认定AI辅助创作的微短剧受著作权法保护,判赔2万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详情:天津案:被告未经许可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导入人工智能工具,生成AI漫剧并在网络平台传播。法院逐句比对后认定二者表达高度重合、构成实质性相似,依据《意见》第十二条,认定被告作为AI使用者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完整文字作品二次生成,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改编行为,侵害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经释法明理双方调解:被告删除全部侵权内容、停止传播并赔偿损失。承办法官明确提示“AI不是版权避风港”。武汉案:原告A公司通过AI辅助创作完成47集微短剧《云上XX》并依法备案,B公司运营的微信视频号上线次日即完整搬运全部剧集、篡改名称并植入广告牟利。法院审查创作全流程后认为,原告人员在剧本策划、分镜提示词设置、素材选定、生成片段甄别筛选、剪辑排布等环节完整参与并投入实质性智力劳动,对最终表达具备预见性与实质控制力,AI工具仅为技术手段,故认定该剧属受保护的视听作品。赔偿上,法院结合短剧时长、传播范围、侵权持续时间、主观过错,并将算力成本、商用工具授权成本等纳入考量,判赔2万元。判决已生效。
重要要素:
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月20日公开报道(两案均于近日审结)
主体: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法发〔2026〕10号,2026年9月7日发布)
核心焦点:①天津案:AI使用者将他人完整文字作品导入工具生成漫剧并传播,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改编,侵害改编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适用《意见》第十二条“知道或应当知道+实质相似+无合理抗辩”三要件,调解结案;②武汉案:独创性判断以人类是否投入独创性智力劳动为标准,多轮创作环节中的审美选择、提示词调试与生成片段筛选构成独创性来源,AI辅助创作可构成受保护的视听作品;③赔偿计算首次把词元消耗带来的算力成本与商用工具授权成本纳入创作成本考量,判赔2万元
影响:两案共同划出“AI不是版权避风港”的司法边界,并首次回答“AI辅助作品能否受保护”与“算力投入能否计入赔偿基数”两个实务问题,对AI漫剧、AI短剧的内容生产、授权取得与成本核算均具有直接操作指引;对权利人而言,提示词、分镜、素材筛选与人工修改记录的留痕将成为证明独创性的关键证据信息
来源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98183827344065064

图:中国法院网报道截图
07 阅文2026创作大会披露版权维权数据:累计574万条侵权投诉线索,IP改编节点前移至连载期
简述:10月16日,2026阅文创作大会在杭州举行。阅文集团CEO兼总裁侯晓楠宣布深化“IP+AI”战略,围绕AI精品视频矩阵、OPC一站式平台及IP全链路运营展开新一轮布局。同期披露的平台版权保护数据显示:累计收到574万条侵权投诉线索,下架556万个侵权链接、4.4万条侵权视频,累计寄出数百封律师函、发起数十起诉讼案件。
详情:商业化层面,阅文披露今年上半年短剧及漫剧业务收入突破4.3亿元、同比增长230%,IP版权收入16.1亿元、同比增长41.9%;已有超660部漫剧播放量破千万、107部破亿。IP改编节点从完结后前移至连载阶段,起点漫剧扶持由“完结后才改编”转为“连载成长中即可改编”——改编自《我在永夜打造庇护所》的《三千庇护》已推35季、全网播放超40亿,带动原著冲进起点畅销榜第五。已有超1500位作家首次通过漫剧获得版权收入,分成稿费超万元的作家300多位、最高超百万元。反盗版方面,针对盗版团伙用AI规模化泄漏文字、破解防盗技术,反盗团队已37次升级、产生线索近5万条,今年6月一次集中追踪即定位982个盗版账号、推动50余个盗版站点下线;技术路线扩展为多模态反盗,引入“AI调色盘”从台词、人物命名、场景等六个维度识别AI抄袭洗稿。平台侧,DramaBuddy升级为面向个人创作者的OPC一站式平台,已签约超5000个创作者及工作室,前十大创作者年收入均破百万元;海外经ToonScroll等渠道分发,已有50部作品播放破千万。同日发布首批4部AI精品动画。
重要要素:
时间:2026年10月16日(2026阅文创作大会);2026年10月19日(AI动画与分账机制数据披露)
主体:阅文集团(侯晓楠、杨晨、黄琰);中国高校影视学会影视产业与管理专业委员会、河北传媒学院(同期学术年会)
核心焦点:
①上半年短剧漫剧收入4.3亿元、同比+230%,IP版权收入16.1亿元、同比+41.9%,660部漫剧破千万播放、107部破亿;
②IP改编节点前移至连载期、由单次开发转向系列开发;
③反盗版574万条投诉线索、下架556万个侵权链接与4.4万条侵权视频,37次技术升级、“AI调色盘”六维度多模态识别;
④OPC一站式平台签约5000+创作者与工作室,前十名OPC创作者年收入破百万;
⑤同期学术年会披露:2026年微短剧与AI剧漫剧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210亿元,AI剧漫剧占新剧播放量接近八成
影响:网文IP价值兑现从“完结后一次性变现”转向“连载期长线开发”,直接改写内容平台的授权与分账模型;“AI对AI”的多模态反盗与自披露机制为其他平台提供了可复制的维权技术路线;1210亿元市场预期与AI剧漫剧占比数据,则为行业合规投入与版权风险定价提供了量化坐标信息
来源链接:https://www.caiwennews.com/article/1655017.shtml

图:财闻网报道截图
08 上海市版权局发布《版权维权指引》,梳理八种维权路径
简述:据10月16日发布的《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上海市版权局近日发布《版权维权指引》。指引围绕基本概念、侵权判断、证据准备、维权路径和办事渠道,帮助权利人及作品使用者依法处理版权争议。
详情:指引将维权路径分为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类,共八种方式:民事途径含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平台投诉,行政途径含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刑事途径为刑事报案;并分别说明各路径的适用条件、办理步骤和所需材料。指引属操作指引,不创设新的实体权利。
重要要素:
时间:2026年10月16日(《中国知识产权报》首发报道);上海市版权局近日发布
主体:上海市版权局
核心焦点:版权证据固定、平台投诉、行政执法和司法救济的流程化指引
影响:有助于权利人先固定权利基础、侵权事实及损失证据,也为企业合法使用作品、降低无意侵权风险提供实务参考信息
来源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tech/roll/2026-10-16/doc-inivkwti7038535.shtml

图: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截图
国际要闻
01 欧盟委员会就《版权指令》四领域修订启动专项咨询:AI训练、网络盗版、非欧盟表演者报酬与科研例外
简述:欧盟知识产权帮助台10月16日发布综述:欧盟委员会已于9月29日启动针对可能修改欧盟版权规则的定向咨询,回应提交截止2026年11月3日,咨询报告及可能的立法提案暂定于2027年第一季度出炉。四个领域为:AI使用受保护作品、网络盗版、非欧盟表演者与录音制品生产者报酬、科研中的版权。
详情:此次咨询建立在2026年5月18日启动的证据征集之上,服务于《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第30条要求的审查工作,评估指令实施效果并识别可能需要额外立法的环节。咨询聚焦四大领域:一是AI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委员会承认现行立法已提供一定保障,但权利人仍难以了解作品如何被使用、许可和获得报酬,可能措施包括改善信息获取、便利化许可、引入保障创作者适当报酬的新机制,并加强对表演者免遭AI仿制的保护;二是网络盗版,特别是体育赛事等现场活动的未授权流播,现行执法或不足以应对直播内容价值高度依赖“时间点”的特点;三是表演者与录音制品生产者的报酬,将结合欧盟法院RAAP判决评估非欧盟从业者的待遇失衡问题,研究引入“实质互惠”原则;四是科研中的版权,成员国法律差异使跨境合作困难,可能澄清或协调科研例外、引入欧盟范围内二次发表权。同篇综述还披露,日本游戏《Pokémon Wordle》开发者称收到《纽约时报》知识产权质询后已于10月3日停运该游戏。
重要要素:
时间:2026年9月29日启动咨询,回应截止2026年11月3日;2026年10月16日欧盟知识产权帮助台发布综述;报告及可能的立法提案暂定2027年第一季度
主体:欧盟委员会;欧盟知识产权帮助台(EUIPO);权利人、创作者、AI开发商、平台、科研机构等为咨询主体
核心焦点:
四个领域:
①AI使用受保护作品(信息获取、许可便利化、报酬保障机制、表演者AI仿制品保护);
②网络盗版特别是体育赛事与现场活动流播(2023年建议评估显示未实质减少盗版);
③非欧盟表演者与录音制品生产者的报酬与“实质互惠”原则(C-265/19号RAAP判决后续);
④科研例外协调与欧盟范围二次发表权。
影响:CDSM指令修订进入实质意见征集阶段,是全球首个进入“审查—咨询—可能立法”完整链条的主要版权制度框架,其对AI训练许可与退出机制的设计将直接外溢至多国立法与跨境授权谈判;体育赛事流播的执法不足结论,则为权利人主张更强事前措施提供了政策背书信息

图:欧盟知识产权帮助台截图
02 WIPO版权与相关权常设委员会推进《广播组织条约》草案,11月30日第49届会议将审议
简述:WIPO版权与相关权常设委员会(SCCR)近期发布两份新文件:9月30日的SCCR/49/3为修订版《WIPO广播组织条约草案》,10月7日的SCCR/49/4为配套的“非正式选项文件”,二者将提交11月30日至12月4日在日内瓦举行的SCCR第49届会议审议。
详情:SCCR/49/3由委员会主席会同副主席和协调人起草;SCCR/49/4则声明“不构成SCCR/49/3的组成部分”,仅为讨论提供选项,该议题自1998年SCCR成立起即列入议程。条约采用“基于信号”的思路,保护广播组织的“载节目信号”,防止信号被未经授权截取、转播或再利用。选项文件聚焦三个硬问题:纯网络广播者是否纳入保护;国民待遇与对等原则(第5条、第10条)如何处理;例外与限制(第7、8、11条)如何衔接。这一规则将直接影响“谁对信号享有权利、能拦住谁、在多少国家拦得住”,广播电视台、流媒体与网络传播平台、体育赛事权利人、节目制作方均在影响半径之内。另需注意,WIPO于10月16日在日内瓦以“Pathfinders”形式举办“电子游戏与知识产权的未来”专题会议,围绕游戏IP保护、云游戏模式下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界定、玩家UGC权利归属、AI生成游戏内容能否享有版权等议题展开研讨。
重要要素:
时间:2026年9月30日(SCCR/49/3)、10月7日(SCCR/49/4)发布文件;10月16日WIPO日内瓦专题会议;11月30日至12月4日SCCR第49届会议
主体:WIPO版权与相关权常设委员会(SCCR);WIPO;WIPO中国办事处;广播组织、流媒体与网络广播平台、体育赛事权利人
核心焦点:①《广播组织条约》草案采用“基于信号”保护路径,保护载节目信号免遭截取、转播与再利用;②三项待决分歧——纯网络广播者(webcaster)是否受保护、国民待遇与对等原则、例外与限制条款衔接;③SCCR/49/4为非正式选项文件,不构成草案组成部分、不预设成员国立场;④10月16日“电子游戏与知识产权的未来”会议聚焦游戏IP全维度保护、云游戏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UGC权属与AI生成内容保护
影响:信号层保护范围决定流媒体与纯网络传播平台能否获得与传统广播同等的维权能力,直接关系赛事与节目跨境转播的授权成本与拦截能力;游戏知识产权会议则标志WIPO将游戏IP从零散适配推入系统规则构建阶段,对虚拟资产、UGC与AI生成内容的权利框架形成长期议程信息
来源链接:https://www.sohu.com/a/1088443881_100293833
03 WIPO首办全球知识产权检察官论坛:163名检察官与30余国专家聚焦跨境知识产权犯罪调查与起诉
简述:10月20日至21日,首届WIPO全球知识产权检察官论坛在日内瓦举行,163名检察官和来自30多个国家的专家参加,围绕商品、证据与行为人分处不同国家时如何更有效调查、起诉知识产权犯罪展开研讨,并讨论假冒药品带来的公共卫生威胁。
详情:论坛由WIPO“Building Respect for IP”部门组织,在查塔姆宫规则下进行,以鼓励对检察策略与实务难点坦诚交流,并建立跨境案件专业关系。议程覆盖调查与起诉两个环节,包括如何从公开信息与社交媒体收集情报、如何寻求境外机关协助、如何评估商业秘密案件是否达到起诉标准。网络调查方面,论坛讨论了住宅代理等新兴挑战——此类服务通过住宅网络转发流量,使侦查难以定位真实来源。WIPO总干事邓鸿森(Daren Tang)在开幕致辞中指出,知识产权执法不仅关乎金钱与贸易,也关乎生命与健康;随着犯罪日益国际化,法律与检察权限仍植根于各国国内法,论坛目标不是消除差异,而是使跨境合作更务实有效。这是WIPO首次举办面向检察官的全球论坛,将取证与起诉方法首次置于WIPO框架下集中讨论。
重要要素:
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1日(日内瓦)
主体: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Daren Tang);WIPO“Building Respect for IP”部门;163名检察官与来自30余国的专家
核心焦点:跨境知识产权犯罪的调查与起诉:公开信息与社交媒体情报收集、境外机关协助请求、商业秘密案件的起诉标准评估、住宅代理(residential proxies)新型网络调查挑战;并首次从公共卫生角度提出假冒药品的执法议题
影响:为跨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建立首个全球检察实务对话平台,推动各国检察官的程序互认与协作网络化;对权利人而言,跨境取证与起诉的实操路径有望从个案协商转向常态化机制,对假冒药品等涉健康类侵权案件的执法协同意义尤为突出信息
来源链接:https://www.wipo.int/web/respect-for-ip/w/news/2026/first-wipo-global-forum-for-ip-prosecutors-addresses-cross-border-ip-crime
04 美国法院强制Meta交出盗版书库下载责任人名单,AI训练“合理使用”抗辩与分发环节责任分离
简述:据10月20日报道,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治安法官Thomas Hixon在Kadrey v. Meta AI训练版权集体诉讼中准许原告的强制取证动议,命令Meta交出从影子图书馆(Anna's Archive、LibGen)下载并处理盗版书籍档案的具体工程师、数据策展人与管理人员的未删名身份及内部通信,并提交其用于BitTorrent下载的全部服务器命令历史文件。
详情:原告为作者Richard Kadrey、Sarah Silverman等,主张Meta未经许可摄入海量受版权保护的文学作品。Meta此前抗辩称训练行为构成合理使用,在“使用盗版书训练”环节胜诉;但法院认定通过BitTorrent下载即同时完成“上传”(seeding),Meta在直接侵权环节仍需担责,其随后又提交补充答复,首次主张“向其他BitTorrent用户上传盗版书籍同样属于合理使用”。本次强制取证令正针对这一争点:Meta曾主张公司内部无人有权决定进行torrent下载、无法指认责任人,法院则裁定其必须提交每一台用于torrent的服务器的命令历史文件,绕开“无法查明授权人”的抗辩,直接锁定决策链条。原告方拟通过对具名责任人的证言建立主观故意,进而在按每部作品计算的法定赔偿中主张更高额度。本周美国版权诉讼另有诸多进展:BMG v. Anthropic案中Anthropic申请部分驳回;Concord Music Group v. Anthropic案10月21日开庭;Jamendo v. NVIDIA案原告撤诉后重新提起新诉。
重要要素:
时间:2026年10月20日(法院强制取证令报道);10月14日、15日、16日、21日另有多起AI版权案件程序进展
主体:美国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治安法官、原告、被告
核心焦点:
①训练环节已获合理使用认定(2025年6月即决判决),但BitTorrent下载含上传分发环节的直接侵权责任仍待审理,本次强制取证令正针对该环节的责任人查明;
②法院以命令提交服务器命令历史文件的方式破解“无人有权决定torrent”的抗辩;
③Meta首次主张上传盗版书籍亦属合理使用;
④同期案件:BMG v. Anthropic部分驳回动议、Shakespeare v. Anthropic首次案件管理会议、Concord v. Anthropic开庭、Britannica v. Perplexity进入事实证据开示
影响:把AI版权争议的战场从“训练是否侵权”推进到“如何查明并追究分发环节的具体责任人”,对所有使用BitTorrent、代理或去中心化分发渠道获取训练语料的企业构成可预见的合规与证据风险;对集体诉讼原告而言,强制取证令是打开主观故意举证通道的常用工具信息

图:Web Pulse截图
05 国际平台同步调整AI内容规则:Spotify移出5000万首AI生成曲目,Meta商业条款10月30日生效扩大抓取授权
简述:10月20日,Spotify公布治理进展:今年以来已将超过5000万首被识别为垃圾或低质量内容的曲目移出推荐系统与编辑歌单,另有超过7500万首因严重或重复违规被完全下架。同日披露的另一动态是,Meta针对商业账号的服务条款修订将于10月30日生效,新条款赋予Meta通过自动化软件抓取商业用户网站“任何内容”用于开发、改进、研究、训练与维护其产品与服务(含人工智能产品)的权利。
详情:Spotify方面,平台称相关曲目并未从曲库删除,而是被排除在算法推荐与编辑歌单之外,只有用户主动搜索才可能出现;识别依据综合听众行为、上传模式、元数据及第三方AI检测工具,重点针对批量上传、重复录音、垃圾歌单网络与人为制作超短曲目等行为。配套机制上,超30万名音乐人获Verified徽章;数千个AI生成身份的艺术家档案被标注“AI Persona”,默认排除于推荐之外;Artist Profile Protection计划允许音乐人先行审阅以本人名义提交的作品。同日,Spotify与Believe、TuneCore推出面向AI翻唱与改编的工具,作为Premium增值服务,播放翻唱可为原作权利人产生版税。Meta方面,新条款预计10月30日生效,赋予Meta通过自动化软件抓取商业用户网站“任何内容”用于产品开发与AI训练等用途,意味着使用其免费商业账号且拥有线上知识产权的企业或个人,其内容可能被取用且无须签约或付费,遭多位法律与行业专家批评;Meta回应称此举仅为确保抓取产品准确信息用于广告与内容推荐,企业可通过robots.txt控制互动。
重要要素:
时间:2026年10月20日(Spotify治理进展公布);2026年10月17日(Meta条款修订报道);Meta新条款预计2026年10月30日生效
主体:Spotify;Meta Platforms(通讯副总裁Andy Stone);Universal Music Group、Kobalt、Merlin、Believe、TuneCore;美国新闻媒体联盟、埃默里大学、圣克拉拉大学等学者机构
核心焦点:①Spotify:5000万首AI/垃圾音轨退出推荐与编辑歌单、7500万首已完全下架,1000次播放收益门槛与AI曲目的10倍低门槛概率、30万+ Verified艺术家、AI Persona标签、Artist Profile Protection、AI Credits自披露;同日与Believe/TuneCore落地AI翻唱授权付费机制;②Meta:商业账号服务条款10月30日生效,赋予抓取商业用户网站“任何内容”用于AI训练等用途的权限,robots.txt控制效力受质疑;③Meta抗辩爬虫方式未变、系条款整合
影响:两大平台在同一周内作出方向相反的制度选择:Spotify以“隔离而非封杀”治理AI内容并以授权机制承接增量价值,Meta则以条款扩权方式获取训练数据;后者把中小企业与内容创作者的授权同意问题进一步推向“默认许可”地带,对依赖Meta商业账号的出海品牌与内容方的版权合规成本构成直接冲击信息
来源链接:https://www.lawcommentary.com/articles/spotify-50-million-tracks-ai-music-spam

图:Spotify公布AI音轨治理进展(图片来源:Law Commentary)
06 日本一周内推进“声音权”保护:东京地方法院首判公开权侵权,俳优连合发布首份AI声音使用指南
简述:据10月17日报道,日本演艺人团体“俳优连合”(约2600名声优与演员会员)于10月15日在东京召开记者会,宣布制定了日本首份关于AI使用声音的指南。此前,东京地方法院在9月30日的判决中首次认定擅自使用他人声音的行为侵害名人禁止其肖像等被擅自使用的商品化权(公开权)。
详情:俳优连合发布的指南规定:将声优等人的声音用于AI训练、AI生成,必须向本人或其经纪公司告知使用目的并事先取得同意;借助AI将本人声音翻译替换为其他语言,每种语言都需单独获取许可;使用逝者声音须尊重其生前意愿并取得遗属许可。一旦违反,权利人可要求立即停止AI语音传播与销售,并追溯至擅自使用起始之日要求支付相当于销售收入的赔偿金。司法层面,知名声优津田健次郎因视频使用生成式AI模仿其声音,已起诉TikTok运营公司;9月30日东京地方法院首例认定擅自使用他人声音侵害名人商品化权(公开权)。《龙珠》孙悟空配音者野泽雅子首次就此受访,表示“无法容忍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声音”“这和偷窃无异”。立法动向方面,日本经济产业省正考虑将声音与肖像作为《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受保护对象。域外方面,意大利总理梅洛尼已于10月5日向欧盟知识产权办公室提交4秒声音商标申请,目前仍在审查中。
重要要素:
时间:2026年10月15日(俳优连合记者会发布指南);10月17日公开报道;东京地方法院9月30日判决;2026年10月5日梅洛尼提交声音商标申请
主体:日本俳优连合(约2600名会员);东京地方法院;声优津田健次郎、野泽雅子;日本经济产业省;欧盟知识产权办公室(EUIPO);意大利总理Giorgia Meloni
核心焦点:①行业首份AI声音使用指南确立“事先告知并获同意、逐语言单独授权、逝者声音须遗属许可、违反可追溯并按销售收入赔偿”四项规则;②东京地方法院首判认定擅自使用他人声音侵害商品化权(公开权);③经济产业省拟将声音、肖像纳入《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保护客体;④EUIPO层面以声音商标作为深度伪造防御工具(申请号019431219)
影响:在成文法尚未落地的窗口期,由行业组织率先制定操作规范,实际上为AI声音训练与生成设定了事实上的授权标准,与日本司法首判、经济产业省立法动向形成“行业规则—司法认定—立法跟进”的三层递进;对演艺、音乐与配音行业的从业人员及使用AI声音的商业主体,均具有直接合规约束力
信息来源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9752385591248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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