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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保护新方式--时间戳版权保护系统推介会
来源:TSA时间戳服务中心 日期:2008-06-25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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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我们的通讯方式和生活方式,而且对现有的版权权保护方法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作品与属主如何关联”、“数字作品缺少物理有形的创作证据”“如何保留数字作品的原创证明”等问题日益突出。

          6月21日,以“版权保护新方式”为主题的“时间戳版权保护系统推介会”在大连召开。中国版权协会及各地版权协会负责人、法律专家、企业代表等会聚一堂对时间戳版权保护方法进行了研讨,一致认同是一种有效方便的版权保护新方式。中国版权协会会长沈仁干、电子认证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季金奎、国家授时中心授时方法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华宇、腾讯公司法务总监王小夏、联合信任公司张昌利等在本次会议发表演讲。

    时间戳-新时期版权保护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作品以数字化形式产生和传播,这些作品因权属侵害而引发的纠纷已呈愈演愈烈之势,如何保护这些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作品著作权,如何平衡作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的关系,既有效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又有利于文化知识的普及、使用和传播,与会领导、专家、各地版权协会负责人纷纷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议推出的时间戳版权保护系统,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同。中国版权协会及各地方版权协会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推广时间戳版权保护,让更多的著作权人知道这种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作品产生即拥有著作权。纵观众多著作权纠纷,关键在于确认作品权利的归属。要求作品的著作权人能提供有效的原创证明。为了解决数字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在国内著名法官、学者和版权保护专家的指导下,由国家授时中心和联合信任共同建设的时间戳服务中心推出的时间戳版权保护服务一举解决了这个问题。

          据了解,时间戳版权保护系统是充分利用权威法定时间源与现代加密技术,著作权人只需在创作过程中或发表作品之前前登陆这个系统,简单几步,就可以立即拥有一个属于这个作品的“时间戳” ,从而解决数字作品在著作权保护中存在的“作品完整性”、“完成时间的真实性”问题,“日后如果有人要冒仿你的作品,你只要一拿出这个证据,谁先谁后就一目了然了。”

          该系统可以对各类数字格式作品进行保护,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
       
          时间戳服务中心还针对企业面临企业商业秘密,工业著作权保护等困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还推出了TSA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系统。

          企业将时间戳融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流程,固定证据,建立权利保护防御性措施,保障企业知识产权的安全;同时,企业也可以为未来有关知识产权的起诉和应诉作充分的准备。在申请双软认定中,时间戳是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证明材料之一。

    时间戳与电子签名法

          与会领导电子认证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季金奎结合司法实践中对证据的要求,为大家解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电子数据如何能满足《电子签名法》的要求,数据电文通过怎样的途径才能符合法律要求的电子证据。

          季金奎表示时间戳必须与法定时间源相结合,其产生的时间戳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的法定时间源是国家授时中心,国家授时中心与联合信任共同建设的公共时间戳服务中心,解决了电子签名法中关于数据电文书面形式的问题。时间戳能证明数据电文在一个时间点是已经存在的、完整的、可验证的,其数据保密性、完整性、不可伪造、不可否定性等特性有效解决数据电文如何等同于传统书面证据问题,符合《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是有效的法律证据。

    相关信息

          据了解,为了更好的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时间戳服务中心、深圳版权协会、广州版权协会、大连版权协会、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网等机构已经通过他们的网站为广大个人和企业提供时间戳版权保护服务,目前包括腾讯、同洲电子、凯立德、中兴通讯等众多企业及个人用户已广泛运用时间戳保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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